今天是第四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2015年7月1日,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》,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: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。
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,有利于动员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参与到维护国家安全的各项工作中来,夯实国家安全的社会基础。树立国家安全意识,自觉关心、维护国家安全,是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。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,一切依靠人民,维护国家安全,需要人人参与,人人负责。
附件是信息技术中心编写的《勒索病毒应急与响应手册》,关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,国家安全,关系你我。
(文:综合办公室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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