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络安全责任书
经由浙江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访问互联网的用户,必须认真阅读本网络安全责任书,并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。
1. 必须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》、《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暂行管理办法》等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严格执行《浙江大学校园网络安全管理条例》。
2. 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,不利用国际互联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、泄密国家秘密等违法犯罪活动,不制作、查阅、复制和传播妨碍社会治安的信息和淫秽色情等信息。若发现该类信息,有义务向有关部门报告。
3. 服从学校有关部门依法对网络进行的监督检查,并对学校采取的必要措施予以积极的配合。
4. 自觉遵守学校有关联网收费管理条例。保证妥善保管好已申请的IP,愿意承担使用该IP所产生的一切费用,并主动向信息中心缴纳相关费用。
5. IP地址不用时,及时办理注销手续。
6. 违反本责任条例的规定,同时触犯其他有关法律、行政法规的,将接受处罚直至承担法律责任。
我单位已全部阅读并全部接受上述条款,请准予开通IP。
申请单位 (章)
负责人(签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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